本帖最后由 springcoming 于 2016-6-12 03:43 编辑
上面大家讨论的素质什么的都很重要,但都更长远才能实现。当一个人本身的利益和他做什么说什么紧密相连的时候,是不太容易来公正的看待和做的。
其实,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推动立法。即使有法不执,也比无法可依强。有了法,即使不执,在许多人心里也有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印记。
立法更重要的一点是防止过渡利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如果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对个人没有任何成本,只能导致被过渡利用这唯一的结果。放假时取消收费的高速公路什么情况,大家都看到了
现在中国的生态资源是没有(实质)管理的自然资源,对任何利用/从中获益的人来说都是零成本 ---- 就像这里的从河里捞鱼卖钱。在目前大家都为了奔着钱去的时候,如果“我”不捞,别人也会捞,而我不现在捞,别人捞走了我就捞不到了。这种心态,在没有任何成本,没有任何管理的情况下,只能是导向过渡开采
一个对捞鱼的有效管理的想法,就是渔业资源的许可证制度,没有证,你就不能随便捞鱼。有了证,你也不能超过某种鱼规定的数量。这个证不一定要高价,2, 30元钱/年也许就能起到一部分效果,而且许可证收来的钱可以用来渔业/自然资源保护。当然,更重要的是,许可证要分个人和商业两种。个人证钓的鱼不能卖/交易,商业证当然价格要更高
本来想回“心力憔悴了”那个的,怎么到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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