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砖家、周氏、原生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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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_xiaokeLv.19 发表于 2010-9-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本帖最后由 k_xiaoke 于 2010-9-11 16:02 编辑


就事论事,没有人和你对立。此贴被划分在‘两江争锋’这个版块就是为了讨论各自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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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iLv.15 发表于 2010-9-1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香港 环球全域电讯
又成為囗舌之爭了!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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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_minzunLv.0 发表于 2010-9-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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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_xiaokeLv.19 发表于 2010-9-1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怎么说你呢,学学人家冰月轮板主吧.那才叫板主.
而你是小事化大.
joan_minzun 发表于 2010-9-11 16:11


我怎么样 需要你来指三道四吗? 我对你一再忍让还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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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水的鱼Lv.31 发表于 2010-9-11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福建福州
唉,吵架贴,一如我8年前当年在KKPET就原生两爬和深圳小朋友的吵架一样,原生的灭绝不在于环境,而是人类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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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eyplayLv.18 发表于 2010-9-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福建厦门
哇靠。。。这里也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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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jueLv.4 发表于 2010-9-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上海松江区
两江野外考察自律公约

。。。。。。。
8,不公开发布野外采集地点的具体信息,特别是特有濒危鱼种更应该严守信息的不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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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红楼主Lv.2 发表于 2010-9-12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武汉 教育网/武汉大学桂园四舍
今天上午一直在做微生实验,下午忙社团招新到八点半,上两江一看,我的帖子真热闹。
写了很长,每一条joan_minzun的回复都针对分析了,结果IE直接给我未响应悲剧了……

在这里重新写一个囊括中心思想的回复。

我发此贴的本意是表达三个意思:
一、为我认识的值得尊敬的研究人员,尤其是鱼类学研究人员(他们的工作让两江的所有人都能认识原生、都能养原生)正名。
二、指出joan_minzun的错误。
三、呼吁大家公平、公正、理智、冷静的对待问题,以这种科学严谨的思维来思考。

但是从回复看joan_minzun显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joan_minzun的逻辑是这样的:专家发表论文,公布地址→JS百度到→JS疯狂采集→虾虎濒危,结论是专家是JS的帮凶,关于分类学的研究工作应当让位给保护工作。
这个推理过程的最大漏洞是没法证明JS百度到论文是因为专家发表了论文。
李帆发表论文——这是个复旦大学生物多样性实验室的项目,论文是在《动物学研究》上发表的,同时论文会被收录到小木虫、万方之类的数据库中。JS会不会去看《动物学研究》呢——以经营为主的鱼商,去看这本纯专业杂志的概率太小了,恰巧看到这一期的概率更小。那么JS得到论文的方式仅有从数据库。由于知识产权的原因,数据库不是那么好进的,我见过的都需要内部账号或缴费。作为高校学生我可以从图书馆数据库免费看到这篇论文,但是JS会以高校学生的方式来免费得到论文,或是在不了解内容的情况下花钱去买一份?
于是JS得到论文的唯一途径就是百度到之后在我不知道的免费数据库或论坛中下载。
那么JS如何百度呢?首先需要关键词。现在去百度“吻虾虎”,可以轻易找到周氏——但是在论文刚刚发表的时候是否如此呢?百度显示顺序是会因多种因素而变的,最大的因素就是关键词的搜索频率,也就是说周氏的条目之所以这么前,原因是搜索“周氏吻虾虎”的人太多。
那么“周氏吻虾虎”这个名字是怎么漏出来的呢?上面已经说了,JS直接从专家发表的地方看见的可能性太小了。那么有两种可能的途径:一是JS直接打电话给李帆问到的,二是某些爱好者看过论文或者得到消息透出来的。
哪种途径是接近真相的,不言而喻。

因此这个逻辑简直像因为有人拿菜刀砍了幼儿园小朋友而全国禁止使用菜刀一样。专家发表符合格式的论文正如商店卖菜刀一样,是正常合理的活动。至于有JS通过以上分析的最大可能途径看到论文,这干专家鸟事,正如菜刀男砍了小朋友以后警察只会去问问店主不会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店主抓起来一样。如果真相是JS闲的蛋疼巧妙地进了数据库或者订了一年的专业杂志这种小概率事件,那还能怎么办呢。

其实我说的非常清楚,重点是在于呼吁大家公平、公正、理智、冷静的对待问题,以这种科学严谨的思维来思考。我没有在我的文字中发现什么明显的逻辑漏洞,同时也给出了证明,而回复中没人证明漏洞的存在。那么到现在为止,我想表达的观点还可以被认为是正确的——既然我是正确的又没人能给出证否,那么为什么不全部接受?还要在这里不断发表充满逻辑漏洞的观点。这种观点什么都没法说明,只能挑起毫无意义的论战。
令我感到畏惧的唯有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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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Lv.2 发表于 2010-9-1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武汉
本帖最后由 桃花 于 2010-9-12 09:50 编辑

joan_minzun啊,您真是好多话都没有看懂就自行理解然后驳回去哦,而且相当多的硬伤啊。
先是指责发现者,然后可能是发现理亏了,就一直坚持着不该公布地址这一点。
您说仅让世人知晓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虾虎能表决一定会拒绝被人发现。
您这样推心置腹的去揣摩了他们的想法,那是如何又去因为感兴趣而去百度之。
我们对事物的认识的发展阶段大多是先知晓,再接触。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人知道这种物种存在,如何去进一步帮助他们。
由发现者适量采集,或者1对1对研究者透露,然后签个保密协议什么的。
很明显都不可能,那还能怎样控制呢?
仅您这种有责任心的爱好者可以知道,然后地址不对外发布?
我想还是很难吧,如果不是非常严格的保密规定,一个人知道,就一定会有下一个人知道。不经意的透露或者假扮出责任心打听出来。
然后JS还是会出现,只是时间早晚和知晓途径的差别了。
为什么明明就是JS对周氏虾虎产生的直接性影响却要淡化掉,而指责一个本没有坏意的发现者或者研究者?

BTW,之前在您的帖子里的那句"露珠湿沙壁"其实并没有您以为的那样有深意哦~
才不是什么"言论在这论坛里显得好渺小"之类的呢.
其实就是个简单的谐音.."楼主是傻13"而已啦.
千万不要去百度证明我好心的告知,万一搜索到这句话的发明人那不是又得去语言文学论坛开帖子讨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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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_minzunLv.0 发表于 2010-9-12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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