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主人 发表于 2014-3-14 11:42
为何不可理喻?我觉得我国还是要向岛国学习,在原生鱼资源方面要立法保护
"原生鱼资源方面要立法保护"这话绝对正确。但本例事件就有“矫枉过正”之嫌,法与情不兼容,法律制定者无力回天,却依然制裁回天者;殊不知法也有“堵”“疏”之道,原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更适于“疏”而不是“堵”,××朝的顶端智慧方面并不输于脚盆,借鉴有必要,学习说重了。让我感到悲哀的是:所有系统性研究的大虾们的研究架构都是建立在指标性对象的基础上,而非”物物平等“,谁鸟普通种。最后一句扯远了,别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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