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每个人都来静心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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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之蓝Lv.2 发表于 2007-11-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浙江嘉兴
<p>不过话说回来,要我以后不再野采,我可能做不到哦.</p><p>也不是为了鱼,就是一到休息天,手就YANG~~~~~</p><p>以后凡是家里够了的,就坚决放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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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lboyLv.25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辽宁大连
<p>又看了遍,感觉很沉重.....正在深思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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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7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大渡口区
我也在思索,其实我一直在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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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颖散人Lv.13 发表于 2007-11-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山东烟台
<p>有这份心是好人,不过,我们提倡的适度野采不会有任何问题。</p><p>只是不知道我堂堂<font size="7">天朝</font>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考虑<font size="7">环境</font>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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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鸟海瑶Lv.42 发表于 2007-11-10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西河池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我寻欢</i>在2007-11-8 19:27:57的发言:</b><br/><p>楼主见过炸鱼吗?</p><p>一声闷响后,白花花一片</p><p>毒药闹呢?</p><p>整条河连个螃蟹都没有了</p><p>相比下,电打算是温柔的了。。。。。。</p><p>关键问题是产权不明确,要是明确河段归你(或任何人)所有,会容许这样的事发生吗?</p><p>还有就是法制不健全;如果明确规定这样的行为该劳教或劳改几年,而且不允许以经济处罚代替,估计。。。。。。</p><p>承包期太短;如果承包个50年。。。。。。</p><p>归根结底 是我们的。。。。。。对自己的信心不够,对自己的东西就当是别人的在整。。。。。。</p><p>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就犯忌讳了。。。。。。</p></div><p>个人认为炸鱼才是最温柔的,因为鱼大多都是被震昏而已,我见过别人炸鱼,没被捞走的最后全部缓过来了,连南方波鱼这样柔弱的小鱼也没有死一条。而电打的小鱼几乎不能活,大鱼也是重伤,毒鱼更加不用说了……</p>[em06]
展翅长空,破云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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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虫Lv.3 发表于 2007-11-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中区
好贴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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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之蓝Lv.2 发表于 2007-11-7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浙江嘉兴
<p>说得很好,很有震撼力.</p><p>忏悔下先[em06]</p><p>再看看大虾们的说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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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s_zgmLv.11 发表于 2007-1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安徽铜陵
<p>有点道理,但是,两江不提倡滥采啊。</p><p>另,请问 LZ&nbsp;是哪个的马甲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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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中区
<p>楼主说得很好。</p><p>其实近段时间我也有同样的疑问,同样的思考。</p><p>所以正准备把"两江精神"具体化和规范化.</p><p>这篇文章很有探讨的价值,我也想多听听大家各位对野采的意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7 17:10: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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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野鱼Lv.2 发表于 2007-11-1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p>支持原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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