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水族论坛管理员及版主、会员简明公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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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8-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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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水族论坛管理员及版主、会员简明公约(草案)
一.管理员
1.管理员要全面负责论坛的正常运转。
2.管理员不能干涉版主的正常工作。
3.管理员不能以不给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删贴。
4.管理员以自己名义发的帖子也必须完全服从版主的管理。
5.管理员必须尊重版主的各项权利。
6.论坛内的贴子,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管理员没有权利对帖子作出升、降、固等处理。
7.管理员在论坛内部有意见冲突时,必须第一时间按公平、公开、公信的原则处理。

二.版主
1.必须对所有的会员都一视同仁。
2.不能对会员进行嘲讽、侮辱、挤兑等不礼貌行为。
3.热心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4.及时对内部需要处理的帖子进行各项处理。
5.各版主可以在给发贴人说明原因的条件下对自己版块内的帖子进行各项管理。
6.在一定时间内必须要有一定的(对别人有帮助的)贴量。

三.会员
1.注册会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互相帮助。
2.不能重复发贴及和论坛毫不相关的帖子。
3.会员发现有任何违纪行为,可以公开或不公开的向版主或管理员反映,如果属实,将会得到论坛奖励。
4.会员有权利毛遂自荐争当版主。
5.对积极参与论坛事物的会员,将得到实质性的奖励(具体方案正在拟订中)。

此案先期供大家讨论,欢迎发表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 8:37:25编辑过]
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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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8

辉辉鱼Lv.8 发表于 2003-8-1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建议:    1、论坛所有成员(包括:管理员、版主、会员)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言论!
         2:论坛所有成员(包括:管理员、版主、会员)不得利用本论坛进行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3:论坛所有成员(包括:管理员、版主、会员)必须要对自己的一切言论负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27 18:50: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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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鱼Lv.8 发表于 2003-8-1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以下是引用dkfish在2003-8-9 22:53:04的发言:
哇,版主的权利好大啊

但是义务也有啊!
“在一定时间内必须要有一定的(对别人有帮助的)贴量。”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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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鱼Lv.2 发表于 2003-8-1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中区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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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小鱼Lv.2 发表于 2003-8-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成都
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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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Lv.2 发表于 2003-8-1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坚决拥护

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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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gyvkeLv.2 发表于 2003-8-3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永川区 GPRS
以下是引用辉辉鱼在2003-8-13 18:04:57的发言:
添加一条
不允许使用污言秽语的谐音字!

对头![em05][em09][em11][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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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鱼Lv.8 发表于 2003-8-1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添加一条
不允许使用污言秽语的谐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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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fishLv.2 发表于 2003-8-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上海浦东新区
哇,版主的权利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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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pengLv.14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8-1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佛山顺德区
举双手双脚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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