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害之?

[复制链接]
2371 5
helotaLv.2 发表于 2010-7-4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江苏宿迁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
原生物种的减少乃至于灭绝,有时候越是“有兴趣”的“爱好者”、“研究者”对生态平衡或原生生态环境的变化所造成的伤害往往比突发的污染事件来得大(监管不力的污染事件不再此限),尤其是“半吊子”的本科生甚至于研究生,因为某些特定原生物种的栖息地及生命周期、出没时间等相关信息,只有学术界的研究人员知道,而这些“学术道德”不成熟的小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研究,往往因为“差旅费”的限制,不管是否研究需要,每次都大量“扫荡”,这种“宁可错杀一百,不愿放过一个”的“斩首”策略,对单一物种(研究对象)种群的伤害是很大的。
在某个潮间带,某个研究生做的某种海星生命周期研究,在这三年的研究之后,在他的论文发表之后,这个潮间带的这种海星,几乎见不到了......爱之?害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精彩评论5

某红Lv.2 发表于 2010-7-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武汉 教育网/武汉大学桂园四舍
重点是“半吊子”。
毫不尊重生命的研究者根本就不算研究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某红Lv.2 发表于 2010-7-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武汉 教育网/武汉大学桂园四舍
回复 1# helota

而且很多时候,即使是真正的研究者也受到工具与手段的限制。
我每次和老师出去做鱼类学考察的时候都不想用电鱼器和刺网——但是没有办法,如果不用这些伤害性的工具很多样本根本就采不到。
矛盾的厉害。做鱼类学考察的目的是为了了解鱼类资源状况,发现可能存在的新物种,从而更好的保护利用。但是这对鱼,对原生爱好者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猫大王Lv.2 发表于 2010-7-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江西九江
当我们研究出来怎么保护鱼类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有对象去保护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itxyLv.20 发表于 2010-7-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福建厦门
比如周氏虾虎,资料都全了时,鱼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冰月轮Lv.53 发表于 2010-7-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北京房山区
{:4_1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lj@chinanative.net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两江带你看原生
  • 两江网站群
Copyright © 2001-2024 两江中国原生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0018879号-1 渝ICP备18013588号-1 渝ICP备18013588号-3 |渝公网安备5001040200024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