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动物120”将解散 50野生保护动物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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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翼Lv.12 发表于 2007-11-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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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class="tpc_content"><font size="2">昨天下午,沙坪公园动物120救助中心,一只蜂猴正香甜地睡着觉,另外几只猕猴则在不远处荡秋千。不过它们并不知道,这个“家”即将解散。热心市民请拨打热线966965报名领养。 <br/><br/>&nbsp; 违规饲养野生动物 <br/><br/>&nbsp; 昨天下午2点过,动物救助中心负责人杨星海说,在该中心的20多只猴子中,约10只大猴子是受伤后送来,部分小猴子则是在中心内繁殖的。 <br/><br/>&nbsp; 虽然猴子们在这个“家”中过的日子十分欢快,但时日已不多了。沙坪公园开发科侯科长称,公园属于植物景观公园,按规定不允许饲养野生动物。 <br/><br/>&nbsp; 希望帮动物找新“家” <br/><br/>&nbsp; 动物救助中心是2005年10月进入沙坪公园的,被市民称为动物120。杨星海说,公园已下了“最后通牒”,在12月28日前,中心共计50多只蜂猴、猕猴、孔雀等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需全部迁出公园。 <br/><br/>&nbsp; “我需要给它们寻找一个家。”杨星海抚摸着一只叫“外星人”的猴子说,救助中心的动物,大都是受伤后由他一手治好的。他不能让这些动物无家可归。 <br/><br/>&nbsp; 杨星海说,他希望能有单位或个人领养这些野生动物,给它们建一个新“家”。同时,除了50余只野生保护动物外,动物救助中心还有150余只乌龟、鸽子等小动物。昨天,杨星海表示,市民们可凭身份证前往沙坪公园动物救助中心,登记后免费领养这些动物,每人限领养一只。 <br/><br/>&nbsp; 领养者需经严格审核 <br/><br/>&nbsp; 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范处长说,报名领养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需经林业部门审核合格并颁发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才能领养野生动物,而且他们并不提倡个人领养。 <br/><br/>&nbsp; 已与动物们结下深厚感情的杨星海昨天表示,动物搬迁后,他将不定期到新家探望它们。</font></span></p><p><span class="tpc_content"><font size="2">&lt;原文直接转发的,没做任何修改&gt;</font></span></p>
~对不起我是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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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0

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1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不管真假,大家如果有心,可以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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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lboyLv.25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1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辽宁大连
<p>还是在动物园子里,领养的人出钱,顶那些好心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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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馆长Lv.2 发表于 2007-11-1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武汉
可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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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翼楼主Lv.12 发表于 2007-11-1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北区
商报转的,11月8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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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鲫Lv.2 发表于 2007-11-1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南岸区
<p>带回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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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狼Lv.2 发表于 2007-11-1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南岸区 /江津
<p><font size="2">"市民们可凭身份证前往沙坪公园动物救助中心,登记后免费领养这些动物,每人限领养一只。"</font></p><p><font size="2">是不是真的哟,是免费领养还是拿钱购买一只哟?</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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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风Lv.29 发表于 2007-11-10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p>作为(仅作为)对救治动物这一块要解散感到惋惜,但是联系以往这个新闻的主人公所做的,不知道是否有炒作的嫌疑。观望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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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s_zgmLv.11 发表于 2007-11-1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安徽铜陵
<p>好象要带回家养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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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14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爱斯基摩人</i>在2007-11-12 21:06:11的发言:</b><br/>想养那只潘....</div><p>呵呵,你想可能吗?</p>[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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